很多現實情況,有些股東雖然占的股權較少,但是在公司里可以擁有比較大的權利,這是怎么做到的呢?
一般有三種方式。
一、協議控制
指的是小股東通過委托投票權。一致行動人等,能把小股東表決權集一身的協議,來實現自己對公司的控制。

指的是股東持有的股權比例和股東會表決權比例不一致。比如劉總雖然只有20%的股權,但通過章程的特殊約定,他可以擁有公司80%的表決權。南海代理注冊公司
三、事實控制
是通過兼任公司的執行董事,法定代表人,經理等職位,并控制公司的印章證照,來實現對公司事實上的管理和控制。即使大股東想要通過股權拿回自己的權利,也要費盡周折。
